5月2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交办我市第七批(3件)举报受理信访事项。我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朝阳市工作协调组接件后2小时内将信访事项交办函按照属地原则,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下发至各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其立即查办,并将查处结果于3日内进行上报。
省协调组交办我市的第七批3个信访事项为普通信访案件,受理编号为552、570、575号,其中552号(污染类型为垃圾)、和575号(污染类型为生态)属地为北票市,570号(污染类型为扬尘、污水)属地为朝阳县。
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对上述信访事项正在积极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