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发展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全国及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上每隔五年都会编制和实施一系列综合性和专业性规划,可至今尚没有关于规划编制的法律法规。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住湘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胡旭晟提交了加快《发展规划法》立法进程的建议。
胡旭晟认为,法律的缺失导致规划定位不清晰,存在缺位与越位。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和约束指导功能不够强,其他各类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不够、对总体规划的支撑落实不够。空间规划定位不清晰,重点不突出,与总体规划脱节,且过多涉及产业发展。有些领域专项规划编制过多。再就是规划衔接不到位,存在交叉和矛盾。由于规划编制主体和审批主体不同,还不同程度存在各自为政等现象。
“‘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胡旭晟说,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将《发展规划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尽快启动立法调研。在立法中着重对规划定位、规划体系、规划管理、规划起草、规划审批、衔接发布、规划调整、政策配套、实施保障、规划评估等予以明确。
此外,还要通过立法使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专项规划从“条”上进行深化、区域规划从“块”上予以细化、空间规划从“地”上加以落实,做到各级各类规划各居其位、相互补位、有机衔接、形成合力,最终形成高质量的统一规划体系。
本报记者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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