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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庭审

文章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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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18 06:10:45

时报讯(记者 周晓华 通讯员 胥博)1月15日,海东市乐都区公开庭审辖区首例涉恶案件,李某、赵某军、申某某等5名被告人因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该案是乐都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赵某军、申某某等5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李某为首,以申某某为相对固定成员的犯罪团伙,结成“恶势力”犯罪组织。被告人李某纠集赵某军、申某某等人多次开设赌场,且以偿还赌债为由对他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乐都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赵某军、权某某、申某某开设场地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李某、赵某军、权某某、申某某、赵某智非法拘禁他人,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赵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滋扰方式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这一过程中,多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李某是相对固定的纠集者,赵某军、申某某等四人是共同参与者,属于恶势力犯罪。

庭审中,合议庭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陈述。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最后陈述阶段,5名被告人表示认罪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