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王悦)近期,西宁市建设项目陆续开复工,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大气污染扬尘管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大气污染防防治工作会议,发布了有关事项公告。
公告指出,西宁市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文明施工“10个100%”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100%设置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牌;施工现场选用定型钢板等硬型轻质材料进行100%围挡,做到坚固稳定连续、整洁美观;施工现场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出入运输车辆必须100%冲洗,做到车不漏土、轮不带泥、密闭运输、不超量运载,且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现场道路敷设喷淋系统进行全覆盖洒水抑尘,安排专人每天定时进行洒水降尘、清扫保洁不得的少于3次。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洒水降尘不得少于6次,确保无浮土扬尘;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粉煤灰、石灰、砂石等建筑物料应采取100%密闭存放;进出道口和工地内主要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应当进行100%硬化处理,并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施工现场裸露土应采用防尘网(布)100%覆盖,防尘网网孔孔径不应超过5毫米,且应使用环保材料;土方挖运、回填采取100%洒水抑尘,进行湿法作业。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应覆盖防尘网;施工现场必须100%设置水冲式厕所及符合环保要求的化粪池,厕所配备专人及时打扫并采取消毒、除臭措施,防止蚊蝇孳生;暂不开发用地应采取碾压、夯实、采取防尘网(布)100%覆盖、简易绿化、洒水等措施进行防尘处理。
据了解,西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通过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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