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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8天讨回拖欠劳务费3.3万元(西宁晚报)

文章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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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9 05:53:37

本报讯(记者 徐顺凯)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仅用8天时间就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讨回了拖欠的劳务费3.3万元。

据了解,祁某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在格尔木市为陈某开装载机,双方口头约定:在格尔木工作,每月劳务费5000元;在新疆工作,每月劳务费6000元。工作期间,陈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后再未支付剩余劳务费。祁某迫于无奈前往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结后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祁某于2019年3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该案后,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祁某系长期在外务工人员,家中仅靠其务工收入为生,办案法官就将该案列入集中执行重点民生案件之一,迅速展开行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前往陈某家中了解情况,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到庭时间。经法院传唤,被执行人陈某来到法院,办案法官再次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法院将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陈某表示知道并清楚了法律后果,希望给其三天时间筹款;2019年3月20日,被执行人陈某拿着全部案款来到法院,法院于当日将该款交付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