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鲜润 石小锋)“之前我是受了委屈没处说,始终觉得大家看我的眼神和平时不一样。县纪委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说明情况后,我心里的包袱终于放下了,谢谢组织还我清白。”近日,营山县丰产乡纪委书记李德明对笔者说。
原来,2018年10月,丰产乡一村民向营山县纪委反映,该乡纪委书记李德明将其符合D级危改的房屋故意降低等级评为C级危改对象。
经调查,该村民在2005年购买了同村亲戚家房屋并迁至该房屋居住。2017年,经该村民申请、其所在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将该村民所购房屋确定为C级危房改造对象。为确保危房等级评定准确无误,李德明还收集了该村民家的购房契约和购房收条,而该村民希望将其遗弃无人居住且不符合危改对象的老房子评定为D级危改对象,故对自家购买的房屋被评为C级不满意。
营山县纪委监委随即在该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向该村民和全村群众反馈调查结果,并为李德明澄清正名。
近年来,营山县纪委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积极营造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印发《营山县正向激励干部“30条”措施》和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了6种容错免责情形。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及时核查作出结论;对反映失实的信访问题,及时书面函告被举报人和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并由县纪委监委指派专人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还干部清白。去年,该县已为3名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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