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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流出6.75万技能型人才 黑龙江人社厅做整改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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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1 05:47:29

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人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公布。通报指出该省人才流失严重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其中技能型人才流出6.75万人。

《中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指出,该省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含金量、实施力度与一些省区差距较大,成效不明显。2015-2017年,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流出2611人,其中高级职称的占65.5%,高层次人才流失比重较大;技能型人才流出6.75万人。2017年大专以上毕业生留省就业率仅为67.1%。

黑龙江省人社厅党组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资金投入力度。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将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资金投入力度,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增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选拔数量,提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博士后津贴标准。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起草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备案、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报告等事项操作规程,已发各市(地)征求意见。

三是支持企业引进技能人才。对规模以上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同级财政可给予用人单位适当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等在户籍、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在海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省级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企业计算利润时,当年引进技能人才的薪酬不纳入企业薪酬总额。

四是留住用好技能人才。对获得"企业首席技师”"龙江大工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国家级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类)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省创新创业奖项评比和专家考察休假活动范围,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2018年有9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加大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对2018年我省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3名技能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目前,整改已经完成并将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