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颜金梅 通讯员 李应斌)1月19日凌晨,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六大队民警在海东收费站查获了一辆超载烟花爆竹的危化品车辆。查获后,六大队民警及时将驾驶人和运载车辆全部移交至互助县高寨派出所,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控制。
1月18日,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召开春运交通工作管理部署会议。按照要求,高速支队各大队全天候对辖区高速公路及收费站、匝道口等进行全方位巡逻,特别是对客货运输车辆进行严查严打。
19日凌晨,高速支队六大队民警巡逻到海东收费站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DM1548厢式货车形迹可疑,便上前查看,询问司机后确认,车内装载大量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是明令禁止私自运输的危险物品。
随后,民警检查车辆发现,该车核载1.6吨,却实载货物4.9吨,属于严重超载,而且车辆和司机均无运输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属于严重违法。核实情况后,六大队民警及时向大队长杨丙成汇报情况,杨丙辰及时联系互助县公安局高寨派出所出警处置。目前,涉案人员和车辆以及车上运载的烟花爆竹全部移交高寨派出所,两名涉案人员(司机和押车人员)已被控制。
省交警总队提醒,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在规定的道路上行驶,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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